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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土木工程博士后研究人员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5-11-05 阅读量:3362
石家庄铁道大学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 ,系当时全军重点院校;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4年转属铁道部,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学院;2000年划转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为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2010年3月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
经过六十多年发展,学校办学实力进一步增强,学校现有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土木工程一级学科为河北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养项目,河北省交通工程结构力学行为演变与控制重点实验室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学校技术转移中心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学校现有8个河北省重点学科,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央企与学校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973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近10人;享受国务院、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60余人;教授等正高职称人员220余人,120余位两院院士、知名学者为学校兼职教授。学校长期坚持服务国家及地方重大工程需要,在隧道施工新技术及环境控制、国防交通应急工程、地质超前预报、大型结构健康诊断、TBM掘进技术、交通环境与安全工程、虚拟现实技术等研究方向独具特色。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培养和造就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现面向海内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我校工作。
一、招收条件
㈠ 凡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委托培养、定向培养人员可放宽到40岁以下)人员,可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㈡ 申请者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㈢ 在职人员必须全脱产进站,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㈣ 在本校攻读并获博士学位的申请人不得进入授予其博士学位的同一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㈤ 符合学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学术要求及国家人社部、全国博管办的其它相关规定。
二、招收计划
2015年我校土木工程博士后流动站拟招收进站全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1-2名。
三、博士后待遇
学校计划内招收的应届博士毕业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按规定享受工资、津贴及生活补贴等待遇,获得科研经费资助,承担教学任务薪酬按讲师同等待遇执行。学校为在站博士后提供一定的科研、办公及生活条件。
四、申请博士后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石家庄铁道大学博士后人员,应向相应流动站提交《石家庄铁道大学博士后进站审批表》,并按照国家博管办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下载网址:http://res.chinapostdoctor.org.cn/Program/a6f263b9-e62d-49a8-a015-0ec9f91bfb93/Download.html)。与工作站联合招收的企业博士后;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获得国外博士学位或外籍博士、转业(复员)军人、辞职人员、已婚博士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参照《石家庄铁道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相关表格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
五、联系方式
(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土木工程学科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311-87935085,E-mail: lyj@stdu.edu.cn
(二)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邮 编:050043
联系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311-87936432,E-mail: boshihou0311@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st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