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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9   阅读量:1410

 

关于做好2017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学期第18周为期末考试周,自2018115日至119;未列在期末考试周的课程要求在第17周周日(114日)前安排考试,为统筹安排,避免发生教室使用冲突,请务必提前与教务处联系协商安排考试教室。
2、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首次启用新教务系统进行期末考试排考将以往行政班安排考场改变为教学班安排考场(即系统根据教学班的学生数量自动分配考试教室),为保证学生能够准确找到考试教室,学生个人必须登陆新教务系统查看期末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试教室监考教师亦须登新教务系统查看个人的期末考试监考安排。
新教务系统网址链接http://192.168.14.1/index.html  
(1)学生登录: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原始密码为“00000000”(8个零)
(2)教师登录:用户名为“本人姓名”,原始密码为“tiedao123”
注意事项: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3、监考模式:考试周考试将采取流动监考的模式,每个考场分别安排监考流动监考各一名。一名流动监考负责3~5个考场考场大于50人的另增设1名监考
监考职责:(1)要求考生按照考场名单中的“座位号”顺序就座并在考场名单上签字(考场名单由任课单位提供,任课单位可从新教务系统主页左侧“课程与考试模块下的期末考试安排查询”栏目中按照课程查询打印);(2)查验考生身份;(3)宣读考生注意事项,分发考试材料;(4)回收试卷试卷回收时按照考场名单上的座位号由小到大排序5考试期间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流动监考职责:(1)考试期间必须全程在所负责的考场中进行不间断巡视监考;(2)负责协调处理所负责考场内的突发事件;(3)考试期间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为方便监考与流动监考之间的联系沟通,请流动监考到达所负责考场后将个人联系电话留给相应考场的监考
注意事项:所有考场均已增设视频监考系统,如发现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存在玩手机、听音乐、看书看报、阅卷、聊天等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现象,一经核实将下发通知单至单位及本人。
4、考试周考试时间第一场是上午8:30-10:30,第是下午14:00-16:00,第是下午16:30-18:30,监考教师领取、交回试卷地点在所监考教学楼一楼大厅;课程所在单位提前20分钟将试卷考场名单考场记录单,考试结束一并交回运至指定地点发放,监考人员须提前20分钟到场,监考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场名单考场记录单流动监考到指定考场巡检。
5、监考流动监考必须为我校在岗教职工,请各单位务必落实监考教师按时到位。
6、各单位要确保试卷的印刷质量和数量,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考试过程要严密组织,保证监考教师按时到岗,认真履行监考人员职责。
7、各单位在考前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认真学习《学籍管理规定》、《学业考核管理办法》和《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有关考试规定和要求,尽量杜绝违纪和作弊现象。所有考场均已增设视频监考系统,且具备存储回放功能,考试期间将安排专人进行网上视频巡考,如发现或接到举报,一经核实,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8、考生必须携带考试证参加考试,重修生还需带好重修证,延长学习年限学生须带身份证,不按要求携带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
9、考必须按照考场名单中的座位号顺序就座,监考教师可统一调整座次,对不按要求就座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停止其考试考场名单:考试前由任课单位提供给监考用于指导考生就座并签字,考生可提前到新教务系统主页左侧“课程与考试模块下的期末考试安排查询”栏目中按照课程及考场查询自己座位号,以便节省考前排座时间)
10、下午两场考试之间间隔30分钟,为避免参加两场考试的学生在教学楼内形成拥堵,请参加第三场考试的生务必在下午16:10之后进入教学楼参加考试。
11、开考前请监考教师认真清理学生携带的物品,集中放置。
    12、课程考试结束后要求在3日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上报成绩,人数较多的联考课可延长至2018123日前上报成绩。
13、考试完毕后,做好考试试卷的存档和归档工作,本学期考试存档试卷在下学期开学补考完成后交教务处办公室。                               
                   教  
                      20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