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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寒假期间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1-13   阅读量:2286

关于在寒假期间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文件精神,促进我分院学生更好的学习理解党的十七大精神,培养良好的时政思想和时代观念,更深的学习理解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理念,根据上级精神,分院团委决定组织开展08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献和谐 实践促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七中全会及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大学生的智力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献真情、送温暖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弘扬团结友爱、扶贫帮困的道德风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使广大团员青年达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目的。
三、活动形式
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主要采取就近就便的原则,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专业和智力优势,可以单独活动或自愿组队,主要围绕以下几个内容展开:
1、服务和谐社会建设。通过讲座、报告会、板报、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宣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内容,帮助他们正确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
2、宣讲国家形势政策。通过报告会、座谈会、专题讲座、图片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摆事实,讲道理,着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宏观调控、解决“三农”问题、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着力宣传党和政府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心上,特别是在农民增收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当前我国的大好形势,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3、服务当地经济文化建设。根据自己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智力优势,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城镇规划、支教扫盲、心理健康、市场开拓、文化服务”等方面的大学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服务活动。
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利用假期深入到社区、乡镇中小学和少年宫等场所进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调查、理论宣传、心理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主观世界,积极与少年儿童开展“结对子,一帮一”活动,为经济困难和需要帮助的特殊少年儿童提供帮助。
5、就业实践活动。各专业可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组织学生通过到家乡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观摩、实习等就业实践活动,深入社会,广泛收集信息,了解相关行业动态,了解社会对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参与。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宣传到位、动员到位。广大团员青年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参与和组织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2、注意安全,讲究实效。坚持就近就便的原则,分院不再统一组队,由学生因地制宜,在各自居住地分别进行实践活动。各团支部要加强安全教育,使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注意安全,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实践活动的开展要联系当地实际,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和促进。
3、及时总结,做好宣传。社会实践结束后,每位团员青年要结合调查内容及时完成一篇寒假社会实践报告。各团支部要于2月24日晚上交纸质材料(社会实践、好人好事、思想反映)并进行汇报,及时对本单位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做好宣传和总结再教育工作。
 
 
                                 二○○八年一月三日